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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代办应提供哪些材料
编辑:成都时誉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09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代办建筑企业往往需要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已取得相应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很多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时候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大家详细总结了关于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办理常见的问答,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代办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供哪些材料?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代办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其申报材料依据申请类别的不同而不同,企业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或延续申请的具体申报材料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其中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详见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供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报工程设计资质。按照《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部令第114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的,除按上条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其他同意设立的证明;  (2)外商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从事建工程设计的企业、个人注册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公证机构之一出具的企业、个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业绩、信誉证明。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申请延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符合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6)符合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称谓一致和相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称谓不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3)学历专业为相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近,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4)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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