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资质代办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承接范围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建筑施工资质代办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城市园林绿化设计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设计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设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设计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3人。其中园林设计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设计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6、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2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400万元以上。 7、企业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云南省城建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建筑施工资质代办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10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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